BUD概要 :
發展品牌 : 制訂品牌策略、品牌形象設計、品牌推廣、品牌註冊。
升級轉型 : 商業模式升級轉型、產品創新、引進新技術、提升管理體系、生產自動化。
拓展營銷 : 制定市場營銷策略/計劃、開發、建立銷售渠道、宣傳推廣活動。
資助地域範圍 :
– 全中國大陸城市。(內地計劃)
– 海外。(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 例如 : 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日本、韓國、科威特、澳門、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芬蘭、法國、格魯吉亞、德國、意大利、荷蘭、瑞典、英國。澳洲、加拿大、智利、墨西哥、新西蘭。
申請資格 :
(a) 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但非上市公司。
(b) 申請時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計劃特點 :
可申請項目 : 例如
– 為當地生產廠房加添生產線。
– 購買製造全新產品的模具。
– 為新產品進行檢測,認證的開支。
– 額外增聘產品研發工程師及品質檢驗員。
– 製作 / 購買產品樣本或樣本的直接開支。
– 購買物料以製作開發或檢測用途的樣板。
– 項目直接相關的專利和商標註冊。
– 製作 / 優化流動應用程式 (只限推廣用途) 。
– 優化公司網頁。
– 優化網站介面、更新內容、增加當地語言選項。
– 新設業務單位的相關開支。
– 展覽會及宣傳活動之相關交通及住宿開支。
– 廣告推廣。
– 增聘品牌管理員、市場推廣員。
– 於當地廣告媒體投放線上線下廣告。
– 投放網絡紅人(KOL)推廣。
– 製作當地派發的公司宣傳冊。
提交(基本)文件副本 : 例如
(a) 商業登記證副本和公司註冊證書。
(b) 企業在香港擁有實質業務的文件副本。例如 : 客户發票 / 供應商付款 / 租金、水費、電費、工資 / 在港員工證明。
(c) 股東證明文件副本 (e.g. Form1a, NAR1) 。
(d) 申請企業最新已審計的賬目。
(e) 負責執行項目的內地、自貿協定及/或投資協定當地業務單位的營業執照及證明直接投資關係證明文件副本。
(F) 介紹申請企業業務/產品或服務的宣傳品。